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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3日電)彰化銀行今天召開董事會更換股務代理,由原本的元大證券換成兆豐證券。彰銀大股東台新金控批評,此舉公然違反政府「公權力不介入彰銀經營權」的立場。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,彰銀在股東常會前陣前更換股代為兆豐證,就是為了元大證可以在今年股東常會中,為財政部及公股行庫徵求委託書,不但違反政府立場,且意圖規避證券交易法規,嚴重破壞彰銀公司治理企業形象,台新金身為彰銀第一大股東,深表遺憾、憤怒。 台新金指出,彰銀董事會在公股代表董事主導下,同意配合元大證協議終止股務代理合約,將股代由規模較大的元大證換成規模小的兆豐證,未考慮元大證隨即受託辦理彰銀股東會委託書徵求,可能造成彰銀及股東的利益衝突,此時更換股代不符常理也不符公司治理。 台新金委任律師陳玲玉點出財政部數點違法之處,包括更換股代的目的是讓元大證收彰銀委託書,侵害台新金20萬名股東權益,且把財政部的利益置於彰銀股東利益之上,違反公司法善良管理人義務,且違反股代中立性原則、利益迴避原則。 台新金也認為,財政部代表在今天的彰銀董事會中,雖有董事要求迴避,卻仍參與表決,更換股代的決議屬違法無效,呼籲彰銀切勿執行,維護股東權益。 外傳元大證、全通事務與長龍企管,在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時已與財政部建立良好的合作默契,且讓財政部在上屆改選,取得壓倒性勝利,拿下彰銀三分之二的董事席次,因此本屆改選仍願意出馬相挺,繼續幫公股徵求委託書。1060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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